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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伏特加:七步之内我比枪快!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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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事实证明,所谓的“穷凶恶极”的意大利抢劫犯,在面对真正的黑暗世界大佬伏特加时,就如同网抑云十级抑郁症用户面对了真正的抑郁症患者一般——所有的地方看起来都格外蹩脚,异常滑稽,像极了小丑。

    即便是这名匪首的手中握着枪,情况也同样如此。毕竟对于他来讲,枪或许只是炫耀自己武力进行恐吓普通人的道具,从他持有到现在他可能开枪不超过十次;而对于伏特加来讲,枪则是他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放在枕头边的“老婆”,已然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所以,当匪首被伏特加的“爸爸三连”所激怒,失去理智的想要开枪的那一瞬间,后者毫不慌张,甚至还有点想笑。

    于是他继续进行着垃圾话的挑拨:

    “呐,樱花下落的速度是秒速五厘米,那么手枪从扣动扳机到子弹出膛需要多久,你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谁他妈知道这些,老子只知道你他妈要死了!!”

    “嘛嘛,其实理论上来说,这个问法不是很严谨,毕竟一般情况下,扳机的运动通过枪机的传动,是由内部各个机械零件的作用才能使枪支内击针激发弹药,而机械传动不可避免的存在空回差,比如齿轮间的空回差,又因为各枪支的枪机回转方式而不同。你手中的这把GLOCK18的传动时间为100ms,而一般手枪均在此上下浮动。导气式手枪,如马格南之鹰,则因为向后导气激发而要慢少许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他妈的在逼逼叨些什么?!”

    匪首显然是没有那个文化素养和耐心听伏特加讲这些的,但同样的,他也还没有彻底下定开枪的决心,所以只能继续无能狂怒。

    “哦呀?这就听不懂了吗?”

    伏特加咧开嘴角,摆好架势,“好吧,简单来说就是你哪怕现在开枪,我也有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来打倒你,你相信吗?”

    “我他妈……”

    砰!!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收拾完这名杂鱼匪首后,伏特加完全忽视了试图与他搭话的被绑着的少年侦探团。不慌不忙的将天花板上绑着的金币袋子放了下来,就这样扛在肩上大摇大摆的离开了。当然了,离开之前,他也没忘记当一个热心好市民,向警方报了案。

    “歪,是警察叔叔嘛,不好了!电视上报道的意大利抢劫犯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因为这次的意大利银行抢劫犯算是国际罪犯,案件影响比较大,所以下了班已经在和自己的老婆绿子你侬我侬的目暮警官,被迫紧急赶到了现场——没办法,身为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强行犯搜查三系警部的他,多多少少算是个能主持局面的小领导。

    而当他来到现场看到这里的情况时,原本还在心中想着米花町这个月怎么案件这么多的他,已然完全没有了这些心思,有的只是惊讶与同情。

    ——那些被电视新闻所报道的穷凶恶极的三名意大利银行强盗犯,个子最高大的那个如同尸体一样躺在地上,如果不是时不时发出的呻吟声,就简直与死人没有区别;个子最小的那个虽然已经完全陷入昏迷,但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鼻梁骨被打断了,只留有一口气;至于个子中等的匪首,他仰面朝天的倒在地上,五官全部凹陷进去,像是被某种巨力直接击中面部一样。

第二十二章 伏特加:七步之内我比枪快!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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